福建少兒頻道“我要上春晚”是福建電視臺少兒頻道主辦的大型才藝電視海選活動,活動地點為莆田市文獻步行街廣場,而且其受眾群體主要為莆田少兒和家庭主婦,有利的活動地點和精準受眾群體剛好契合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莆田分公司的宣傳需要,同時正值文獻步行街安置房用戶陸續回遷,擬通過參與現場活動,以現場路演宣傳、本土網站(小魚網)、短信群發以及配合公司自主渠道等宣傳方式,進一步提高業務曝光度,擴大公司品牌影響力,推動各項業務發展。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莆田分公司與11月1日向福建少兒頻道“我要上春晚”莆田區域唯一承辦方福建佳達廣告有限公司發出單一來源邀約談判函,并與11月3日和11月5日進行兩輪談判,最終達成以下合作內容:
一、方案實施要求:
【活動時間】:2015年11月14日
【活動地點】:莆田文獻步行街廣場
【活動執行單位】:福建佳達廣告有限公司
【活動現場宣傳內容】:
1、活動賽場主區設置不低于300平方的展區供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莆田分公司進行業務開展和路演宣傳。
2、活動現場顯眼位置橫掛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莆田分公司條幅1條。
3、文獻步行街LED屏幕滾動播出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莆田分公司業務宣傳片視頻。
4、主持人在比賽過程中不少于6次提及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莆田分公司品牌或產品名稱。
5、在賽場舞臺主背景板體現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莆田分公司產品名稱和LOGO。
6、在相關宣傳網站(小魚網)或媒體體現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莆田分公司品牌和產品宣傳不少于3次。
7、活動現場,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莆田分公司高清直播車進入活動主要區域滾動播出公司自制宣傳片。
活動費用:
2015年11月14日于莆田文獻步行街廣場開展現場路演活動,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莆田分公司需投播廣告宣傳費用人民幣2萬元(含17%的廣告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付款方式:
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莆田分公司自收到福建佳達廣告有限公司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予以付清宣傳費用人民幣貳萬元(含17%的廣告業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單一來源談判人員:
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莆田分公司: 福建佳達廣告有限公司